Saturday, 30 July 2011

瘦子Da。。

闲闲没事做的我去看回以前的照片突然觉得我以前好瘦,
减去我已经瘦了的10kg,我还要再减7kg才会回到以前的体重。
没错,三年前我46kg,现在53kg,最肥时60kg。

看看那肋骨,整个超明显。
这个时候应该才45kg吧。

三年前的裤子是23号,
没有肚腩,
脚合不起来,
现在这些都是梦啊。
 超小蛮腰啊。
手臂超小,
整个人超扁,
所以朋友叫我“树枝精”,“排骨精”

看看那个锁骨,整个就是明显。
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吃不肥的体质,
也很骄傲自己吃不肥。

谁知,交了马阿伦这个男朋友之后,我的体质突然改变了。
从46kg的苗条美少女荣升到60kg的阿婶。
因为:
我变这样。
这是我最肥的时候,
60kg。
 看看那手臂和脸,
说我生过孩子也不夸张。
 看看那大腿。
这条裤子应该是28号。
 整个就是肿,肥,大。
 站在朋友旁边我更肥,
高的人一旦肥就是Giant。

 那时候马阿伦还很瘦,
我的腰已经不见了,站在他旁边,
OMG。是姐姐。
肥了之后整个人也觉得好矮,
腿超短一节。

原本我不知哪里来的信心,
觉得自己没很肥,
回到诗巫被老妈教训了一顿,
同时也受到莫莫莫的刺激,
我才决定减肥。

花了一年多我才瘦到酱,
 还不能算瘦,还不到我的要求,
可是已经瓶颈期了,
要再瘦很难。

其实瘦了我的腿最明显,
手臂和肚子还是大,
腿瘦最明显,

瘦回46kg应该不可能了,
现在能够再瘦3kg我就满意了。

不要问我怎样痩的,
因为我也不懂,
我真的是受到刺激才瘦的。

番外:
刚刚提到我受到莫莫莫的刺激的那个莫莫莫是这家伙,
因为他默默的从这样瘦成酱:

呵呵,减肥最好的方法是受刺激。


番番外
马阿伦以前也好好好瘦,
现在比较发福了,
但我觉得他肥了比较好看,
呵呵。




@End@